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光电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3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按照国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开展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和认定范围

  1.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均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

  2.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修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的,可以重新提交申请。

  3.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的工作原则,本学年认定对象既包括今年提交认定申请的学生,也包括往年已经确定认定等级的学生。

 

二、 申请和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以学校通知为准。学校通知链接http://student.bit.edu.cn/tzgg/187269.htm

 

三、材料提交

  请各位申请认定的同学(包括2020级新生)完成以下内容:

  (1)在线填写申请并打印,操作参见附件2。

  (2)在申请表上签字,连同有效证明材料于10月15日(9:00-17:00)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原继续教育楼219)各自辅导员处并登记。

  2017级本科生交肖老师 18610924622;

  2020级硕士研究生交张老师68913748;

  2018级、2019级硕士研究生交李老师 68914740;

  博士研究生交韩老师68913748。

  如有疑问请按上述联系方式和辅导员联系。

  说明:2020级新生已经在迎新系统“绿色通道”填写过信息的,需要补充和修改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如发现恶意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2.各单位要认真参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重点保障人群名单,特别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法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会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光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