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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12光电学院学生入党课程培训相关规定

作者:光电学院 | 发布日期:2015-05-20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光电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对加入党组织的重视,使学院党校培训工作沿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运作方式迈进,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党课的重要性(发展必要条件)

我们的党历经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阶段。始终高度重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对广大青年学生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努力学习党的知识,牢记维护党的纪律,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二、         确定原则和学员要求

参加党课学习的学员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即有参加学院党课学习的资格。党课的推选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作用,坚持团支部推优原则。推荐的参训学员应该热爱祖国热爱党、积极向上,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不良表现。

三、         开展时间

根据每年学院党课培训计划进行。

四、         组织单位

按照学院党委有关工作部署,由共产主义学习实践会具体负责组织。

五、         具体形式

集中讲座与自行学习、理论与分组讨论、活动

六、         培训规定及考核要求

1、          参与学习的学员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做好课堂笔记。

2、          参训学员不得无故旷课,无故旷课一次取消相应考试资格。特殊原因请假,应遵循事前请假,事后补课原则。

3、          党课考试不得无故缺考,缺考者取消补考机会。若确有特殊原因,应提前提出申请,情况确实属实者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4、          无故迟到两次者取消参加培训资格,替签到、替上课者取消参加培训资格,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5、          对于考试不及格的学员需重新进行党课学习。

6、          对于考试作弊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补考资格并原则上取消其在校期间的发展资格。

党课考核可通过 思想汇报、书面测试等方式进行。

七、         结业证书

考核合格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并推荐校党校学习。